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精神,为全面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行节俭理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八届八次和州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把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成为“效率更高、服务更优、运转更畅、队伍更强、评价更好”窗口服务部门,为构建和谐美丽德宏贡献力量。 总体要求:通过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使全体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州委州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明、便捷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措施 (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1、加强上下班考勤管理;2、贷款工作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坚持5日内办理完毕;3、坚持把确保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安全、规范、优质、高效、稳健;保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的合法、合规、便捷、效率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4、坚持把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保障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稳步提高,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作为工作的目标;5、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风险控制适时有效;6、切实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进一步降低贷款逾期率,控制好资金风险。7、努力完成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既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又有金融机构运行的特点,还是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对网络依赖程度大,运行成本高,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必须从严控制管理运行成本,着重控制以下事项: 1. 机构编制和人员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积金管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编制动态约束机制。 2. 管理中心部门经费预算和运行费用支出 坚持预算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全面规范收支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严格按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部门经费预算和住房公积金运行费用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管理。 3. 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控制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成本控制制度,落实成本控制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各(县)市管理部及管理中心的管理运行费用控制指标规定,在管理中心内部大力提高办公电子化程度,降低会议经费支出;严格按公务支出及接待规范执行;从严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从严控制会议、庆典等活动;认真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



